一、 比选人名称和地址
1比选人名称:成都市第二十中学校
1比选人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育英路6号
1比选项目:2024-2025学年度校园零星维修工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育英路6号高中部、同育街38号初中部
2、服务内容:完成成都市第二十中学校2023-2024学年度校园零星维修工作。
3、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 服务内容
维修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维修维护服务工作,包括:土建装饰零星维修(主要为刷漆、墙地砖维修、彩钢屋面维修、水泥及草油路面维修、室内外防水维修、吊顶维修、围墙(栏)及护栏维修、隔断维修、门窗维修、室内装饰装修等)、水电零星维修(主要为给、排水管维修、更换管道阀门、安装电线开关插座、维修和安装洗手池等)等校园日常维修服务及学校安排的其他零星服务等。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周期:2024.9.1—2025.8.31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中选供应商将每季度累计完成的工作量报于学校,经确认无误后,学校据实结算。
4、服务质量考核
4.1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4.2服务工作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和学校的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未达到验收要求采购人将不予验收;
4.3中选供应商应在承诺的时间内到达学校,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维护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的中选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4.4中选供应商在完成工作时应服从学校的安排不得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5中选供应商在完成工作时应保证学校师生及工作人员的安全,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由中选供应商承担;
4.6 日常管理:学校对中选供应商的日常工作有监督管理权,供应商应予以积极配合。若供应商在到场响应时间、维修服务完成时间、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应急处置情况、疫情防疫情况等方面出现问题,学校将责令其改正,情况严重的将直接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供应商接到书面整改通知后须书面进行回复,并按要求开展整改工作。
4.7合同终止:合同执行过程中中选供应商多次接到学校的书面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整改不力的;或发生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有权视情况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选供应商承担。
5、未经事宜按双方合同约定。
五、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8月21 日下午五点前.
2、比选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育英路6号门卫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87540755
成都市第二十中学校
2024年8月16日